(一)报名
报名材料:
①《北京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⑤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若无,则无需提交)。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报考法院名称+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报考法院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3)。附件1、附件2可以登录“北京法院网”(https://bjgy.bjcourt.gov.cn)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https://www.bjcourt.gov.cn)或扫描“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对应二维码进行下载,下同。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限报1个法院(招聘计划详见附件3),不得报考没有招聘计划的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4),报名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周四)18: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北京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北京法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北京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范围详见附件5)。
北京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形式(线上或者线下)、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北京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以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北京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